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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训内涵解释

时间:2018年06月07日 17:29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  阅读:

校训内涵解释

 

校训:知行合一

 “知行合一”是明代著名教育家王守仁提出的道德教育主张。“知”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。“行”,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。所谓的“知行合一”,是指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,不仅要认识“知”,更要实践“行”,只有把“知”和“行”统一起来,才能称得上“善”。

王守仁提出的“知行合一”理论包括两层含义:第一,“知中有行,行中有知。”即知识必然要表现为行为,不行不能算真知;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,如果不去行动,不能算是真知。第二,“以知为行,知决定行。” 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,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“良知”的完成。

今天,我们将“知行合一”理念运用于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之中,是要积极提倡全体师生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紧密结合起来,在实践中验证理论,在行为中体现道德精神,并将思考和学习的过程置于实际行动中来完成。

对于全体同学而言,“知”是指要学习的文化知识、专业知识以及需树立起的一切道德理念和精神追求;“行”则要求同学们将所学的一切知识放在实际操作中加以验证,只有经过验证和实践的“知”才能指导行为。只有你去实践了,才真正拥有这个知识,你不去做,即使看多少书,学多少理论,也无法真正获得知识。

而对于全体教职工提出“知行合一”的要求,则着重体现在“知”道德理念,知善知恶;“行”师德形象,以身作则。对学生实施道德教育能否成功,主要表现在教师的道德修养与道德实践是否一致,是否具有注重实践和追求实际效果的精神。教职工要时刻注意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行反省和检查,自觉克制各种私欲,不让它们危害自身的道德修养。

我校的特点是“动手动脑”,既知专业理论,也要有动手的操作技能。教职工需要这样,我们培养的学生更要这样。这也是我校校训“知行合一”的另一种涵义。